浩沙国际施洪流 被迫于禁售期出售股份
2018-08-10 16:24 来源:晋江新闻网
晋江新闻网8月10日讯 8月6日晚间,浩沙国际有限公司(股权代码:02200.HK)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执行董事施洪流已知会该公司:于2018年8月1日,由于该公司股价下跌,该等证券公司出售其他部分保证金证券[即分别由伟邦及浩邦(为施洪流的控股公司)持有的750万股及630万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8月3日,由于该公司股价下跌,证券公司出售其他部分保证金证券(即由浩邦持有的1000万股股份);施洪流处于被动情况,且无法控制该等出售。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A.3段,公司董事于公司财务业绩刊发当日及于紧接半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30日内不得买卖任何公司证券。公司董事会会议日期暂定于2018年8月31日举行,以刊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半年度业绩。因此,该等出售于禁售期内进行。
浩沙表示,董事(除施洪流外)于考虑上述施洪流的情况后,已断定该等出售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C.14段为于特殊情况下发生。
(记者_施珊妹)
编辑:陈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