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十条禁令
2018-06-06 11:32 来源:晋江新闻网
一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砸毁或抢夺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二是严禁“村霸”、宗派恶势力、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采用摄录手段泄露写票内容等不正当活动。
三是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利用分发传单、张贴大字报、发布手机短信、在网络等媒体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等方式扰乱换届选举工作。
四是严禁采取安排选民、党员吃喝玩乐等消费活动,向选民、党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和各种礼品,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些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等非法行为。
五是严禁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亲属、朋友等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关照而进行拉票。
六是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换届选举中就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证、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七是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八是严禁前任人员在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帐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等。
九是严禁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
十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编辑:陈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