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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车行变相收取贷款手续费 消费者退回定金

2018-03-29 10:31  来源:晋江新闻网

  晋江新闻网3月29日讯 去年,晋江市民消费投诉五大热点中,交通工具类的排行第二,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涉及订金、定金纠纷、不按约定交车、质量问题、按揭贷款等方面。

  2017年12月就有一个典型案件,消费者郑先生在晋江世纪大道润通本田4S店,支付5000元定金购买一部车,谈好落地价15.1万元、2018年1月份中旬可以提车。当郑先生要办理车贷时,车行又称需再交4000元,并要求消费者通过车行金融办理车贷。消费者不同意,最后经沟通,车行表示同意退定金,承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

  郑先生无奈之下,向12315进行投诉,经梅岭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后,车行才将定金5000元退给郑先生。

  消费提醒

  有购车打算的消费者,在消费中,要注意“定金”“订金”“押金”是有所区别的。一般“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视为预付款,可以退还;而“定金”具有担保效力,如果是给付方违约,将不能收回定金,如果是接受定金方违约,则接受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消费者也需切记将发票、合同等相关凭证保存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通讯员_闫蕊 记者_董瑞婷)

编辑: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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