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警方发布奖励标准及举报方式 举报“村霸”有重奖
2018-03-10 10:12 来源:晋江新闻网
晋江新闻网3月10日讯 昨日,晋江市公安局发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通告》,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按照晋江警方《通告》,举报线索范围包括: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等19种行为,应为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
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案件的主办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5000元至5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至3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常见罪名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元至5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已按上述1至4项标准进行奖励的,不再按本项标准奖励。
群众可来电、来信或直接来人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实后将依照规定支付奖励金,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时,一般应以实名方式举报,也可采用匿名方式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110或12345或0595-82288110。
举报电子邮箱:
jinjiangsaohei#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来信或来人举报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庄凌龙)
编辑:陈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