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
2017-06-13 09:43 来源:晋江新闻网
晋江新闻网6月13日讯 去年,《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出台实施,对华侨在福建省身份证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待遇、投资、土地经营等多方面权益保护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作为重点侨乡,晋江多年来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侨法,切实维护侨益,更好地为侨服务,凝聚侨心。
那么,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的身份该如何界定呢?
根据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以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
那么在晋江,如何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认定手续呢?记者了解到,有需要办理认定手续的,请前往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侨台外事局窗口申请,咨询电话:85659772。
(记者_陈维曦)
编辑:陈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