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

28岁小伙救落水同伴溺亡被漳州警方认定为见义勇为

2017-01-17 12:36  来源:海峡导报

  “拿到这个证书,我们的心总算落地了!”昨天下午,54岁的陕西汉子原仲学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经过两个多月,上周,芗城警方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送到了他手中。

  去年10月30日,原仲学的儿子原楠在九龙江溺亡,落水的同伴说,原楠是为救他而出事的。原仲学不远千里来漳,想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但直到事发后15天才找到目击证人,而且均没有目睹救人经过。(详见报道《男子为救人溺水身亡 老父亲苦苦寻求现场目击者》)。

  今日上午,原仲学夫妇打算在殡仪馆给儿子举行追思告别仪式,并将儿子遗体火化,“我儿子,是用一种完美的方式离开我们的,我们也终于可以昂着头,带他回家了!”

编辑: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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