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过风清气正“两节”

2017-01-01 11:05  来源:晋江新闻网

  晋江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

  晋江新闻网1月1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日前,晋江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党员干部在元且、春节期间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性,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纪检监察部门也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

  “两节”期间是“四风”问题多发期,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省、泉州、晋江党代会精神,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以上率下的模范作用,带头落实各项规定,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要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记者_陈维曦)

编辑:陈汝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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