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钱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 厦门5名村干部受处分
2019-01-08 10:52 来源:海峡导报
据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厦门市同安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5名村干部受到处分。
洪塘镇埔后村委会原副主任纪军场等3人违规收受他人钱款问题。2014年初,纪军场在担任洪塘镇埔后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与时任埔后村委会委员纪海苗、埔后村党支部委员纪爱兰等3人各收受洪塘镇埔后村龙山寺西二路改造工程承建方陈某给予的现金1万元人民币。2018年7月,纪军场、纪爱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海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上缴违纪所得款。时任埔后村党支部书记纪建军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且帮助承建方陈某经手转递违纪款给纪军场等人被追责问责(另有大面积违法建设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五显镇后垄村委会原副主任兼第六村民小组组长李遥民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问题。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在汀溪水库临时用地项目征地过程中,李遥民利用负责后垄村第六、第十二村民小组征地工作的便利,以其叔父“李某水”名义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4.87万元人民币。2018年11月,李遥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 沈华铃)
编辑:陈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