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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晋江确定90个单位 为垃圾分类试点对象

2018-05-19 13:17  来源:晋江新闻网

    晋江新闻网5月19日讯 18日上午,记者从晋江市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今年,晋江共推出90个单位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对象。

  记者了解到,2017年,晋江已先行在梅岭街道奥林春天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今年开始,晋江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分步走,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实施。其中,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等6个街道和陈埭、池店、紫帽、西滨镇各推出1个试点村(社区);晋江市委、市政府等8个党政、市直单位和部分中小学校、星级酒店、A级景区将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目前,各相关部门已按要求于第一季度确定今年推出的试点对象,包括10个村(社区)、68所中小学、11家星级酒店和1个A级景区,共90个单位。各试点单位第二季度要完成分类垃圾箱采购、安装工作,并陆续开展分类试点活动,第三季度要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第四季度进行总结验收。

  据悉,各试点单位除了应按照时限稳步推进外,还要规范分类设施,实行“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大分类,并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避免垃圾分类混收混运。此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记者_沈茜

编辑:张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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