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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 5月3日前完成

2017-04-25 08:52  来源:晋江新闻网

  晋江新闻网4月25日讯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已报名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3日前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时,考生须提交《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登记表》和《申请表》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省教育考试院将经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数据,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记者_陈海勇)

编辑: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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