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每人每月630元
2017-04-21 08:10 来源:晋江新闻网
晋江市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及市长办公会
晋江新闻网4月21日讯 昨日下午,晋江市市长张文贤主持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及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调整方案》和《晋江市孤儿基本养育标准调整方案》。
根据《晋江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调整方案》,2017年7月起,晋江市将通过“两提、一扩”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及人均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两提”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3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自理的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00元,半护理的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200元,全护理的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450元。二是提高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将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50元提高到380元。
“一扩”指随着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一部分低保边缘户将达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低保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7月起,晋江市预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3700人左右。
根据《晋江市孤儿基本养育标准调整方案》,2017年1月起,晋江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860元提高至1000元;机构供养孤儿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1500元。
会议指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精准扶贫、兜牢民生底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会议要求,要严格做好入户调查,认真核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精准识别帮扶对象,科学合理确定救助金额;要加强保障对象的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低保退出机制,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泉州市委、晋江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通过了《晋江市防洪排涝专项规划》等事项。
(记者_庄诗莹)
编辑:陈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