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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龙岩市城乡居民全面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

2017-04-01 09:48  来源:闽西日报

  28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整合,规范龙岩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管理和使用,经研究决定,今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全面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

  据了解,届时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仅支持社保卡刷卡结算,不支持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结算。未制、未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到相应的社保卡制发窗口制作、领取。丢失、损坏补制卡的参保人员可前往各县(市、区)合作银行任一网点办理,或者前往社保卡制发窗口办理。

  (记者 王沐)

编辑: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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