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

收到“检察院刑事拘捕令” 泉州一女子欲汇款11万元给骗子

2017-03-12 14:16  来源:泉州晚报

  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市区的吴女士(化名)吓得够呛,赶紧根据“检察官”的指令,欲将所有的积蓄11万元转到“安全账户”里。好在,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及时,在泉秀派出所民警的劝说下,吴女士没向骗子汇款。

  骗子伪造的文书错漏百出

  妇女执意要汇款

  昨日下午5点左右,位于市区万达广场江滨路一侧的交通银行,来了一名40多岁的妇女。她称要汇款,有11万元之多。银行工作人员注意到,这名妇女神色紧张,似乎在担心着什么,便询问汇款用途。妇女不愿意说,只是表示“存到我的账户里”,可是这个账户户名并非妇女本人。“能否叫你的家人或者朋友来下,核对下你汇款的用途。”工作人员有些不放心。可是妇女执意要汇款,“你们不用管那么多,赶紧帮我汇”。

  谨慎的银行工作人员拨打了110报案。接报的泉秀派出所民警施正协和同事立即赶到银行。到了银行,施正协发现,这名妇女接了两个电话,都是躲到一边悄悄地说着什么。对于民警的询问,妇女不肯回答,却一直催着银行工作人员汇款。

  竟因收到“拘捕令”

  从银行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完情况后,施正协猜测这名妇女可能遇上了骗子。“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不会电话办案,更不会让人到银行汇款到安全账户。如果你遇到这些,就是骗局。”施正协苦口婆心地跟妇女解释,但该妇女仍旧不吭声。

  大半个小时过去了,施正协不断给妇女讲法规,还举了一个又一个案例。妇女有些半信半疑。“你是不是坏人,有没有被追捕,我们的系统可以查得到。”施正协表示可以让妇女到派出所查个究竟。

  到了派出所,施正协和同事再次耐心劝导,妇女这才从包里掏出了两张传真纸,纸上抬头分别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制性冻结执行书”,最后还盖着大大的印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从名称到印章和行文错漏百出。

  全部积蓄差点被骗

  放松下来的妇女,对民警敞开了心扉。

  妇女姓吴,泉州人,53岁。前天,吴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是北京的“公安局警察”,“警察”告诉吴某,有人以她的名义拿了回扣21万元,吴某因此要被拘捕。

  过后,“检察院”的人跟吴某联系,要她接收拘捕的传真。吴某收到两个盖着大大印章的“拘捕令”和“执行书”,吓得够呛。“检察官”要求她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包括家人、当地公安透露消息,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即可以洗脱嫌疑。

  这个套路并不复杂,媒体做过众多提醒报道,警方也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过宣传,但吴某却相信了。昨日一大早,吴某就到银行开了户,把户名和密码都告诉了“检察官”。过后,吴某把其他银行的定期存款取了出来,想把这全部11万元存到“检察官”指定的“安全账户”。

  据了解,吴女士月工资两三千元。她说,这笔钱是她当洗碗工攒下来的,多亏了银行工作人员及民警的耐心工作,如果被骗走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

  (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潘晓芳 实习生 徐秋霞 文/图)

编辑: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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