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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质监局原局长受贿获刑七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2016-12-01 21:32  来源:莆田检察

  据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日前,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钱元森(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钱元森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经查,被告人钱元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7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编辑: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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